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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委教办宣〔2014〕24号关于征集高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9   浏览次数: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关于征集高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优秀案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培育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面向全省高校征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广大青年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的明确要求,坚持宣传倡导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与营造育人环境相结合,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精神动力和价值追求。通过开展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及时发现和广泛宣传高校师生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事例和有效做法,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引导大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笃实求真,致知力行,做有志、有德、有为的好青年。
    二、活动内容
    1.教育引导学生勤学善思,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传播者。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学生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细化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融入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编写、考试评价之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教学全过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课中开设“大学生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作用,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充实教育内容,围绕重大节事活动,精心设计各种活动主题和载体,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2. 教育引导学生修德养成,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者。抓好理想信念教育,采取理论学习、主题宣讲和校园文化特别是网络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紧密联系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俭以养德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及学雷锋、学道德模范等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公德教育、诚信教育,在校园营造崇德扬善的浓厚氛围。
    3. 教育引导学生明辨致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奉者。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百场理论宣讲进校园活动”,邀请省、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加强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理论引导,帮助他们提高观察事物、辨别是非、把握方向的本领。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管好课堂、讲坛,管好网络,管好社团,切实把好关口。
    4. 教育引导学生笃实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充分发挥校训涵养和传播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广泛开展“校风校训大家谈”主题活动,引导大学生身体力行、知行合一。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用,加强顶层设计、选题策划、过程引导和考核评价,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衔接互动。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青春榜样”、“校园之星”、“校园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评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深入挖掘展示大学生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强创新、志愿奉献、敬老爱亲等道德实践事迹,树立可亲、可近、可学的先进典型。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深入师生,寻找发现好典型。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围绕“弘扬核心价值观  寻找优秀践行者”主题精心组织活动,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和积极宣传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
    2.拓宽媒体加大宣传,汇聚校园正能量。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加强宣传引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积极探索利用新兴媒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之间两个统筹,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
    3.创新方法,形成制度,促进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宣传推介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的做法、效果和经验。发挥高校优势,深入开展研究,指导推动工作。委厅将在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项目,推出一批高质量应用成果。设立班级团支部活动项目,激发学生活力,提升活动质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和文明学校创建测评体系,实现由“抓活动”向“促常态”转变。
     四、报送材料
     请各校填写报送《2014年高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撰写3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签署学校党委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文字说明材料。每份材料只讲一个案例,可以是一个招数、一项活动、一件事情,也可以是一个基层人物(包括师生)故事。要有亮点、有影响,重点反映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特色和创新之处,体现工作成效,字数在1500字以内。每个案例可附1-3幅图片。我们将从中遴选一批优秀案例予以汇编并在媒体上刊登宣传。
     每校报送3-5例,省(部)属高校直接报送,各设区市市属高校(含“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管理的本科高校)由市委教育工委汇总后推荐报送。
     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gwxcb476@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联系人:郑元凯,联系电话:0591-87091437,传真:0591-87846705。
 
     附件:2014年高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申报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2014年高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案例申报表
学校名称:
案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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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单位
 
职务
 
(300字以内)
学校党委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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